记者昨日(12月3日)了解到,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两部门结合供水成本等综合考虑,近日分别对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长葫灌区管理局、通济堰管理处的供城市生活原水等价格作了适当调整,上调幅度为每立方米0.01—0.02元,新的价格标准从本月1日或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供水范围包括眉山和新津的通济堰管理处为例,从本月1日起,工业消耗水价格调整为0.26元/m3,上调0.02元/m3;生活用原水价格调整为0.11元/m3,上调0.01元/m3;贯流水价格调整为0.11元/m3,上调0.01元/m3。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上游水源价格上调,以及自来水价格多年未作调整,目前国内的上海、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都提出了上调水价,四川省部分地区调整自来水价格也并非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