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十五”水价改革方案,镇江市“十五”水价改革已基本到位。而“十一五”期间,镇江市仍将通过“一次听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进行水价改革。根据有关规定,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行为,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和收费;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城市供水已被纳入镇江市的成本监审目录,此次水价改革也属需要进行听证的项目。
据介绍,对于城市供水成本,我省已出台了《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镇江市成本调查队将根据城市供水成本核算的省定标准对镇江市城市供水运营相关费用进行核减或核增,确保成本监审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目前,这项成本监审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根据正试行的《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成本监审报告,应提前引发送达听证代表”。今年下半年,镇江市将举行“十一五”水价改革听证会。在听证会举行前,成本监审报告将提前送到每位听证代表手中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