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刘冠霖)前天,梅岭西路33号1、2幢的居民收到了扬州自来水总公司发出的催费通知,两日内若再不交齐今年一、二月拖欠的水费,自来水公司将停水。为什么这两栋居民不交水费?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数户欠费,连累整幢楼
数户欠费,连累整幢楼
“大多数人家的水费都是按时按量交的,那几家不交水费害得两幢楼所有居民都跟着倒霉。”1幢数位居民委屈地诉苦。记者了解到,这两幢楼的水表仍为传统的总表制,居民家中有分表,但水管相连,一家停水,整栋楼跟着停水。
从1999年到2008年底,两幢楼的居民水费均由房产开发公司的收费员吴先生上门收取。由于部分居民对房屋建筑质量不满,便故意拖欠水费。这部分费用一直由房产开发公司垫付,据吴先生介绍,近十年间,所垫付金额达到近十万元。据吴先生说,目前公司遇到困难,停止垫付水费。今年起,吴先生便不再上门收取水费。
扬州自来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2月,这两幢楼共拖欠水费9509.65元,才不得不强制停水。
水表出户,破路申请遭拒
面对将要停水的局面,一些居民想催促未交水费的居民缴纳水费,“根本敲不开门,没人理。”无奈之下,不少居民向自来水总公司申请“水表出户”。自来水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派人到现场勘察,并制定了施工方案。
而施工前必须要建设部门批准破路申请,记者昨天从市建设局了解到,由于梅岭西路整治未满5年,按照规定,是不允许破路改造的。因此居民的破路申请没有得到批准。
扬州自来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栋楼自来水管道年久失修,漏水现象严重,总表与分表误差较大,如果不及时办理水表出户,将无法彻底改变用水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