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基础信息
| 类别 | 详情 |
|---|---|
| 发布主体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成文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9 月 18 日成文,9 月 30 日发布 |
| 施行时间 | 2025 年 10 月 1 日 |
| 文件结构 | 共 7 章 37 条,涵盖 5 大核心板块:水价制定和调整、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相关收费、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水价执行与监督 |
二、核心管理内容
1. 水价制定与调整:动态机制 + 成本导向
- 定价原则:遵循 “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建立 “准许成本 + 合理收益” 核心形成机制。
- 监管周期:常规 3 年定期校核水价;若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等上下游联动机制,周期可延长至最长 5 年。
- 收益影响因素:核定供水企业收益时,需充分考虑水质达标、管网漏损、用水保障、投诉处理情况。
2. 水价分类与计价:三类用水 + 差异化制度
将城镇供水按使用性质分为三类,实行不同计价制度:
-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第一阶梯水价按 “补偿成本” 确定,水量覆盖 80% 居民家庭用水量。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范围大幅精简,仅保留洗车、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含现场制售)、饮料制造、酿酒、洗浴服务、足浴服务、水上娱乐场馆(含经营性游泳池)、高尔夫球场及练习场等,范围由两部门动态调整。
3. 相关收费:规范行为 + 杜绝乱收费
- 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运营)的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
- 严禁供水企业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规范工程安装收费、水质管理等经营行为。
4. 定调价程序与信息公开:透明化管理
- 制定 / 调整供水价格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公开供水企业成本监审信息。
- 供水企业每年需定期公布取水量、供水量、售水量、售水收入、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
5. 水价执行与监督:保障权益 + 明确责任
- 优惠政策:常住人口 5 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城镇经济困难家庭(动态调整范围)、不可抗力导致的低收入家庭可享受水费优惠,参考 “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确定补贴对象。
- 监管职责:明确供水、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对供水企业成本核算动态监管,监督企业合规经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三、四大核心特点
1. 促进行业良性循环
以 “成本 + 收益” 机制为核心,通过定期校核、上下游价格联动,平衡企业运营与用户负担,同时将服务质量(如水质、漏损、投诉处理)与企业收益挂钩,推动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
2. 突出居民用水公益性
通过 “低门槛” 第一阶梯水价(覆盖 80% 家庭 + 补偿成本)、特定家庭水费优惠、整合二次加压成本等措施,降低居民用水负担,保障基本用水需求,严防垄断乱收费。
3.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大幅精简特种用水范围,减少工商业企业中高水价类别覆盖,直接降低企业用水成本,优化经营环境。
4. 强化政策执行监督
通过动态成本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公开透明程序,杜绝企业违规收费,确保政策落地,保障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