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自濮阳市获悉,为解决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存在的跑冒滴漏严重、供水服务不规范、水质污染风险高、治安隐患多等突出问题,濮阳市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新格局,解决好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更好地保障生活饮用水质量。
《通知》明确,要科学规划、合理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应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发挥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调控作用,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或改造时,设计供水压力要满足住宅用水的合理需求,减少因管网水压过低而增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数量;要对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必要性进行技术论证,在保障水质达标和供水管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经济合理选择二次供水方式;要大力推广使用先进的安防技术,落实防范恶意破坏二次供水的技防、物防措施。
《通知》指出,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既有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排查,对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限期整改;对老旧落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制订改造计划并抓紧逐一落实技术方案,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要与抄表到户、“一户一表”改造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等统筹实施,加强技防、物防建设,推行封闭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
根据《通知》,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专业化。鼓励供水企业通过统建统管、改造后接管、接受物业企业或业主委托等方式,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专业运行维护;推进抄表到户、计量到户、服务到户工作,将市政供水设施至居民家庭水表之间的二次供水设施交给专业单位运行维护,并要求运行维护单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确保水质安全。
《通知》强调,要落实运行维护或设施改造费用,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用水以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相应水费和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含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及动力费用等,应当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并建立健全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严禁以水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同时明确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价执行居民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