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发现,现场有工作人员在装车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柳州市某饮品有限公司”的预包装饮用水。而该企业为新搬迁到柳江区的生产企业,近期正在试机生产,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成品库的3286桶水进行查封,并现场抽样35桶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同时立案调查。
经检验,抽检样品中有一批次产品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依法查封的3251桶水及违法所得,并对其罚款5.2万元。
4月10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没收的饮用水,通过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全部进行拆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