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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新闻

云南举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527

 12月23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请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张学明,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江鸿杰,省水利厅扶贫办负责同志施海祥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新闻发布会。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事关民生,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持续深入推进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媒体界的朋友们通报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张学明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江鸿杰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扶贫办负责同志施海祥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先生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提问。

  首先,请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首先,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光临本次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大家继续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多关注、多宣传、常报道。下面,我就云南省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向新闻媒体作简要通报。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十二五”期间,我省已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十三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连续3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又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作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以高度重视。下面,我主要通报四个方面情况。

  一、全面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加强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9年1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和良辉副省长任组长,罗昭斌副秘书长、刘刚厅长任副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等8家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明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安排,专题研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州、市、县、区人民政府饮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和省直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省水利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专项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对贫困人口中饮水安全问题人数超过1000人的14个县(市、区)实行厅领导牵头、责任处室具体帮扶的挂联帮扶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责任。抽调80名技术骨干实行驻县帮扶,帮助指导37个县(市、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等技术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建成。

  三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制约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精准工作措施。比如,对水量不足的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联网供水、改扩建水厂等措施,增加供水和输配水能力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水质不达标的采用更换水源或是配套净水消毒设备等措施予以解决;对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采取配套供水管网、新建分水建筑物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供水保证率低的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予以解决。

  四是动态管理,精准销号。将经过贫困户、驻村工作队员、行政村和乡镇水管人员共同认定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纳入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已达到饮水安全标准的贫困人口从数据库中销号。实行以县为单元,以月为节点动态管理。截至11月30日,全省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24153户99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解决24144户99421人饮水问题,尚有9户32人未解决。经过省水利厅复核,截止目前,9户32人已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五是加强协调,落实资金。2019年,我省共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9.4亿元,分两批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11.03亿元。省级落实补助资金6.65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为解决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是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9年7月22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了宣威市《饮水遭遇“假工程”》,事件发生后,省水利厅党组深刻反思,从8个方面查找差距,即:从政治站位的思想根源上查找差距;从工作作风上查找差距;从履职尽责上查找差距;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上查找差距;从工程运行管理上查找差距;从资金管理上查找差距;从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上查找差距;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查找差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立即安排部署全省16个州(市)对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农村供水工程592874件,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有2427件。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提前实现“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目标

  根据《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总投资为52.86亿元,规划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782.8万人。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合格率显著提升。

  2016-2019年,我省争取国家补助云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23.04亿元。同时,我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97亿元,市县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整合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和引导群众筹资,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截至目前,“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0.4亿元,巩固提升了181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预计到2019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可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可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前完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有力有效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也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提供了扎实的饮水保障。

  四、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不断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是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截至2019年6月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全面落实。全省129个县(市、区)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截至12月19日,129个县中已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有129个县,已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有118个县,已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有129个县。12月底前将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于8月22日、8月29日分别在云南电视台和云南日报向社会公开;随后,又将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发放至所有受益农户,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依法履职,省水利厅起草《云南省村镇供水办法(草案)》,并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进工作,于2019年3月底报送省司法厅。目前,该《办法》已列入2020年地方法规一档,争取2020年上半年出台。

  下一步,云南省水利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一是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16字治水思路;二是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继续有力有效推进行业扶贫,做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四是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田虎青:

  谢谢訚楠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据悉,云南省已基本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并面向社会公示了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请问,省水利厅拟采取什么措施将这些工作抓细抓实,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张学明: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訚副厅长在发布里面提到,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是水利部今年提出在新时期加强水利改革发展,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在饮水安全工作上的一个新举措。“三个责任”是要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运行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三项制度”是要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管理经费,“三个责任”在6月底已经全部落实,“三项制度”到11月底已经基本落实。

  如何进一步抓实和抓细这项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继续督促有关县(市)按时限要求完成“三个制度”的落实。二是要结合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完善,来逐步探索如何加强饮水工程的管理,使工程建得成、长受益。包括水费的收缴、计量设施的建设以及水费收支公示等。三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工程管理有法可依。比如,制定云南省村镇供水管理办法,这项管理办法将争取明年上半年出台。四是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工作,有效调动受益户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也是我们将监督举报电话告知给受益区群众所想要达到的效果。

  谢谢!

  云南网记者:

  云南省于2019年分别对《贫困退出机制》和《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进行了修订。请问,省水利厅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全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达到退出机制和准则的要求?谢谢!

  云南省水利厅扶贫办负责同志施海祥: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标准是非常重要,刚才记者朋友提到脱贫攻坚有两个基本的标准,就是我省的《贫困退出机制》以及《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退出机制是今年4月份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的,在原来的标准里关于饮水安全这一项是考核村出列的,现在新修订的《贫困退出机制》标准里关于饮水安全已提升到考核户脱贫,是户退出的5条标准之一,也就是说要求更高了。

  从《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来说,以前是“两个一”,就是水平距离一千米和高差一百米,今年1月,根据国家要求,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扶贫办三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退出机制和评价细则要求更加具体,标准也有所提高。

  这两个标准出台前,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人口都要能够满足修订后的退出机制和评价细则的要求。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已经出列、今年摘帽的和明年将要摘帽的所有贫困人口都能够达到这个标准。

  聚焦农村饮水安全这个短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精准核查的措施,对所有的贫困户包括以前已经出列的进行重新精准核查,并录入到省水利厅与省扶贫办共同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里,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新的评价细则对所有饮水问题人口进行动态信息更新。

  另一方面是投入力度,把所有的饮水安全有问题的人口,全部纳入县级项目库里,便于整合资金加以实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我省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已提前完成,在入库的有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都达到了评价细则的要求,实现了清零。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增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源是根本。请问,“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源工程建设情况以及下步的打算是什么?

  云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江鸿杰:

  云南省水资源丰富,居全国第二,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开发利用程度低,工程性缺水严重,提高包括农村在内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水源是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着力补强的明显短板。

  为此,省委、省政府开创性提出加快实施“润滇工程”、作出“兴水强滇”战略决定,把全面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

  “十三五”以来,我省着力加快启动实施了一大批骨干水利工程。国家规划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滇中引水、文山德厚水库、曲靖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并顺利开工建设;新开工了海稍水库扩建大型工程、30件中型水库工程、156件小⑴型水库工程以及因地制宜实施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中小型引调水系连通工程。

  “十三五”以来,全省重大项目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竣工验收,累计供水30多亿立方米;已经有21件中型水库、35件小⑴型水库竣工验收,发挥供水效益。

  “十三五”期间,全省水利工程新增水库库容8.7亿立方米,人均蓄水库容增加18立方米;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4亿立方米,人均增加近30立方米。全省累计建成供水水库6700座、总库容136亿立方米,全部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196亿立方米。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全国相比,当前我省人均供水能力、供水量、保障水平差距还较大,特别是山区、半山区骨干供水水源不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全省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将是我省“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科学做好水网建设规划,深化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积极构建以滇中引水为骨干、以大中小型水源工程为支撑、以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工程为先导的云南骨干水利工程体系;进一步挖掘现有工程供水潜力,加强已建蓄引提调工程更新改造,提升供水能力,完善配套供水管网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各类已建水库的供水功能;进一步着力加强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充分利用已建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水系连通等小型水源工程,形成农村供水工程“多源互济”的保障格局,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率。

  云南日报记者:

  《贫困退出机制》已由村调整为户,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如何判断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谢谢!

  訚楠: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判定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主要是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作为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通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来判定。具体内容为:

  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

  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只有当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同时满足达标条件时,方能判定该农村人口达到了饮水安全的保障标准。

  田虎青: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刚才訚楠副厅长对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省水利厅有关处室的领导同志也分别就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做了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今天的发布主题非常重要,信息量也很大,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宣传好、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共抓农村饮水安全的良好局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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