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特区外供水管网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为鼓励各区加快实施,可在当年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切块基本建设额度内,视实际需要适当加大投资规模。请你局精心组织各区做好项目申报、预算审查、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改造后的资产接管和登记等工作。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
一、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3〕17号)和深府办〔2008〕97号的规定,针对你局《关于征求开展新一轮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有关意见的函》(深水函〔2015〕439号),我委《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新一轮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意见》(深财居函[2015]1144号)已复函同意实施新一轮原特区外供水管网改造,资金仍由市、区政府和供水企业按1:1:1比例承担,市级承担的约1.95亿元从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通过基本建设途径下达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