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4日讯 一台有质量问题的计量设备产生的数据,一般视为无效。然而,吴江区盛泽镇红洲小区柳建华家一只已被检验为不合格的水表产生的水费,却被“华衍水务”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大部分水费也要由柳建华个人承担。
水费离谱暴涨
今年4月9日上午,柳建华被收到的一条短信吓了一跳。“华衍水务”发来的信息称:本期用水832吨,水费2496元。柳建华一家三口人,上两期用水分别是41吨和18吨,水费分别是123元和54元,就算之前楼上租出去时用水量最大,也就226吨,水费678元。
为弄清真相,第二天,他先打电话至水厂问原因。水厂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个事情他们已经知道,是漏水造成的,并要求他到厂里处理。厂方告诉他,可以去验水表,如果证明确实是水表问题,厂方可以按他家前面两至三个月水费的平均数收取。
5月9日,水厂工作人员到柳建华家换下了原来的水表。换表时工作人员称,从水表在放水时转动、不放水时停下这一反应看,问题不在漏水,而在水表计量功能出了问题。
经检测水表有问题
当天,柳建华将水表送往吴江计量测试所检验。5月16日检验结果显示:该水表的公称流量为11.08%,分界流量为13.75%,最小流量为13%。吴江市计量测试所工作人员解释,公称流量指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的最大流量。目前,国家允许的最大误差值在±2%内。分界流量和最小流量分别指误差变化某个点上的流量,国家允许的分界流量误差值为±2%,最小流量为5%。据此,柳建华认为,自家的水表是只“问题”水表,公称流量高出了国家允许的误差率9%。
水厂只肯减一成水费
在获知验表结果后,厂方转变了态度,认为水表产生的数据应被视为有效,水费应该按减去这只不合格水表产生的偏差值收取,也就是说柳建华家832吨的用水量,水厂只能减去其中的10%,其余均须由柳建华承担。
消保人士:水厂侵权
柳建华无法接受,多次交涉无效后向吴江工商局盛泽分局、消保委寻求帮助。盛泽消保委调查发现,这两年在苏州发生的此类事件不止一桩。
盛泽消保委顾海云曾获江苏省消协“消费调解能手”,成立了苏州市消保系统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维权工作室。他认为,按照常理,这只水表装上去时就是不合格的,其运转至今所产生的数据也应该被视为不合格,如今“华衍水务”只按发生变化的这期水费处理,并且还按减去这只不合格水表产生的偏差值收费,属于明显的侵权,即侵犯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因涉及较多技术问题,消保部门目前无法独立解决该纠纷。
同行是如何处理的?
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孙红介绍了该公司对这类事件的处理方式:一般要先调查用水异常的原因,如是否有漏水现象,或是抄错了表,或是水表计量出了问题,或是用水习惯发生了变化等,然后根据原因与用户协商收费方式。一种办法是按减去偏差值收费,即将比正常水表快出的这部分用水量退还给用户;还有一种办法是按用户前两或三个月水费的平均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