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环保部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此《指导意见》为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以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环保部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会同保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绿色保险政策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据悉,广东省环保厅与广东保监局于去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在涉危险化学品以及重金属等5个行业率先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12月初,试点较为成功的深圳市已有180余家企业参保,保险金额达2.18亿元,保费537万元。下一步,广东省将通过省人大立法形式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地方性法规规定,为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环保部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会同保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绿色保险政策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据悉,广东省环保厅与广东保监局于去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在涉危险化学品以及重金属等5个行业率先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12月初,试点较为成功的深圳市已有180余家企业参保,保险金额达2.18亿元,保费537万元。下一步,广东省将通过省人大立法形式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地方性法规规定,为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提供法律保障。